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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草案)修编情况的说明(住建局)
    * 发表时间 : 2020-01-04 19:16:23 * 浏览 :

    ——20191227日在启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住建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启东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初步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市人大对我局系统2020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意见汇总,现将反馈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9年预算追加问题”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偏低问题”的意见说明

    说明情况:1.关于2019年预算追加问题。根据2019年决算执行情况,局系统预算追加数为102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追加528.32万元,主要是对各单位增人增资等工资性支出和各类奖金等硬性人员支出的追加;项目支出追加497.17万元,主要是2018年棚户区改造危房鉴定及代理费100.98万元、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追加310万元、建筑安全检查服务外包专项费用57.54万元、其他项目类支出费用追加28.65万元。

    2.关于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偏低问题。经进一步细化执行并说明如下:(1)启东市白蚁防治所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采购防治药款项69.51万元报支支手续尚在办理之中,12月底已执行完毕;(2)启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要是由于部分维修费及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费要到12月底才能结账所致;(3)启东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主要是全市各泵站涵闸维修费及电费未结算,12月底之前结清;(4)启东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主要是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及数字化声像设备维护费尚未结算,12月底之前结清;(5)启东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主要是借用及租用检查车辆费用尚未结算,12月底之前结清;(6)启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主要是专用网络设备维护费尚未结算,12月底之前结清;(7)启东市人防指挥所主要是电费、消防灭火钢瓶检验充气费、人防战备专项经费尚未结算,12月底之前结清。

    二、关于预算方面意见的情况说明

    1.关于“调整物业工作考核办法”的意见。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加强物业工作的管理的建议,我局将根据启政办发[2016]39号文件的精神,继续做好2020年的物业考核管理工作,向周边县市学习先进经验,并着手研究对小区物业的细化管理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奖励标准,待批准落实后予以实施。

    2.关于“调整(删除)世界无车日专项经费”的意见。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我局专门同宣传部及财政局沟通协调。由于世界无车日是由住建部提出并实施的活动,故该笔经费4万元仍放在市住建局预算中实施。

    3.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经费2700万元安排数额大且与原计划进度有出入”的意见。农村危房改造是实施精准扶贫,实现低保、五保、残疾贫困、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举措。经核,南通下达我市改造任务数为1130房,2019年农村危房实际完成数1782户,12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市级验收(补助标准:维修每户为11500元,新建每户为24000元)。根据初步测算,上述2700万元改造资金是付2019年的实际完成户数的补助款,付款节点为2020年春节前(1月份)。

    4.关于“调整建筑业专项奖励费”的意见。启东建筑业2019年产值将突破1200亿,税收也大幅增长,为启东经济社会和财政收入作出了巨大贡献。建筑业专项奖励是市委市政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扶持政策之一。根据代表们所提意见,我局按启政发【2019】48号文进一步核实,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在原有预算2500万元的基础上,适当压缩部分经费预算,将此项预算调整为2200万元,将该部分压缩支出用于补充老小区改造等民生实事预算。

    5.关于“增加老小区零星改造经费,小区增设充电桩及消防设施”及“城区绿化养护和老小区改造道路通畅”等意见。根据代表提出的增加预算的建议,我局主要职能科室认真围绕今年城建工作计划,对老小区改造相关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如下:1.将“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支出”中的老小区零星整修费预算由700万元调整至1000万元;2.在“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支出”中增加小区楼道灭火器预算7702只,计56.4万元;3.在“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支出”中增加充电桩160个,计192万元;4.在“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支出”中增加城市家具和主干道两侧部分弄堂出新提升预算1200万元。经调整后,“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支出”达4198.4万元。

    6.关于“加强城市绿化投入、提升绿化生态品质”方面的意见。根据上述意见,我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维护建设,巩固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2020年拟新建金水苑西侧小游园1个、主干道两侧行道树补缺等工程。在项目支出中增加“园林绿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为180万元。

    7.关于“增加拆违修复经费”的意见。针对城区建筑拆违后的修复问题,经与创文办联系,该项工作现正在部署之中,主体由市创文办牵头落实,该项支出不在我局预算中体现。下一阶段,我局将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沟通,与城市绿化建设、停车场建设等相互对接,协调处置好可能出现的矛盾,维护好良好的城市形象。

    8.关于“建议增加加装电梯工作经费”的意见。老小区加装电梯,一直是百姓关心的热点。2018年我市出台加装电梯政策以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在实际审批、施工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为此,在充分调研和借签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12月16日,我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启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修订)》,对加装电梯的尺寸、规模及公示牌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加装电梯发生的管线搬迁等配套费由政府出资。一年按加装50台电梯,每台电梯8万元管线搬迁费计算,约需400万元。在项目支出专项中增加“加装电梯管线搬迁专项费用”400万元。

    9.关于“加快人防教育展示馆建设”的意见。该项目自2013年已组织实施,主体工程早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人防教育基地的地下教育展示馆项目2013年时投资概算为908.6万元,展示馆建设长久以来未予于实施。现根据代表们的意见,我局考虑适当调整项目规模,并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重做投资概算和调整预算投资,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调整如下:将“人防教育展示馆专项经费”908.6万元调减并增加至 “城市建设专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经费”中。在“城市建设专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经费”增加——启东国防教育450万元。

    三、在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非预算方面的意见回复

    1.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意见。目前,根据上级住建部门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我市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造的老旧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2018年已经先期进行试点,2019年已完成了4个小区。故按工作部署,我局将在2020年初,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剩余所有老旧小区改造进行统一设计规划,排出改造时间表,届时将向社会统一公布。

    2.关于“城区绿化养护”方面的意见。根据代表们所提意见,我局专门安排了养护单位,要求他们定期对树枝花木进行修剪,尤其是对遮挡交通标识的树干要及时进行修剪,以不影响市民的安全出行。同时,由于该项工作具有动态变化,我们也欢迎市民们在发现有树木遮挡交通标识的情况时,请及时向住建局或园林处反映,以便我们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另外,对已拆迁的待建地块,我局已安排职能科室研究相关绿化维护建设方案,对拆迁后超过一年不实施项目建设的地块进行临时复绿,或建设苗圃基地,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3.关于“公共停车位建设”方面的意见。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问题,我们每年都会安排一定的建设任务。2020年计划新建蝶湖公园停车场、大型货车停车场、南苑中学东侧停车场等6个社会化停车场。这在一定程度可以缓解停车难问题。虽然开放式老小区在车辆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我们也将积极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进一步完善小区物业考核管理法,以使小区各项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对城市混合路面划设车位合理化的研究,尽量减少或避免占用非机动车道,在无隔离栏带的路段尽量不设置停车位,以提高道路的安全管理水平。城区道路增设停车收费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是由市政府委托城投公司具体实施,我们也会将各位代表们的意见及时反馈,督促加强车位的日常管理,真正地为民办好实事。

    4.关于“安置房建设”方面的意见。市政府历来重视安置房建设,但由于少数安置房项目个别钉子户多年拆不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置房建设的进度,也导致一部分拆迁户长期在外过渡,迟迟住不上新房。目前市委、市政府及各属地政府正在全力加快钉子户拆迁工作。只要拆迁到位,我们就将及时计划建设。2020年计划新开汇泰嘉苑三期、瀛东小区西北侧等5个安置房项目。

    5.关于“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方面的意见。目前全市镇村污水管网建设全部包含在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中,由联合成立的SPV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期三年,运营期17年,水务集团全程进行监督管理。住建局不参与相关物资采购。也请代表们能及时监督,如有问题及时反馈,我局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共同努力做好管网建设工作。

    6.关于“吕四港镇建设”方面的意见。按照中央行政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相关要求,吕四港镇的镇区建设职能已全部归属地政府。住建局虽无法安排相关建设工作,但可以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供咨询帮助服务。我们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对镇区原市属改制企业小区改造的关注度,研究制订镇区老旧小区改造的扶持政策,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好镇区建设工作,为启东的建设事业全面发展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