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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检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 发表时间 : 2019-10-24 16:39:09 * 浏览 :

    ——2019年10月17日在启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大2019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顾云峰主任为组长,4位副主任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委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9月至10月上旬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常委会高度重视,研究审定了执法检查方案。检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培训学习、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别暗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并赴如东、句容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执行条例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2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政府认真履行职能,将学前教育事业纳入启东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强监督管理,较好地保障了条例的正确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政策引领,着力构建学前教育支持保障体系。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市级统筹、市镇共建的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主导、教育主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自条例实施以来,先后出台了《启东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启东市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明确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与条例实施相配套的政策保障措施。2012年以来,全市新增幼儿园16所,回购公办幼儿园39所,回购薄弱办园点29个,创建省优质幼儿园14所。同时结合2019年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票决产生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大力推动幼儿园园舍改造,建立园舍改造双周工作例会制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跟踪园舍改造工作进展今年计划完成15所幼儿园园舍改造,目前正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二)注重普惠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条例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普惠发展,加强幼儿园规划布局和建设,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增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规划幼儿园76所,平均每1.04万常住人口建有1所幼儿园,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1%,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为51%。同时,市政府还不断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政府教育财政拨款足额及时到位。2018年经费年报中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1.35亿元,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18.64亿元,占比7.25%超过条例规定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的要求。

    (三)加快人才培养,持续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市政府每年结合幼儿师范免费培养计划和省男幼师培养计划及时吸收有教师资格证、学历符合要求的教师补充到学前教育的队伍中去,逐步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适、学历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幼儿教师队伍。2012年至2019年,已经招录分配了25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扎实做好师资队伍培训,一方面邀请学前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前来进行教学,另一方面外派教师参加公办、民办园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公办、民办在岗保育员培训、师徒结对活动、校本培训等活动,让教师在观摩中进步,在反思中成长,从而促进教师素质全面提升。

    )重视规范办园,逐步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和水平在完善督导机制方面。建立幼儿园综合督导制度,定期对幼儿园依法办园、保育教育、师德师风、内部管理以及园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确保了幼儿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提升幼教质量方面。以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指导,立足园本研究,打造园本特色,助推幼儿园办园品质提升。市和睦幼儿园引导教师走教、学、研、创一体化之路,创造了一批教育和科研成果,构建了园本化的科学探索活动课程、亲子合作活动课程、艺术教育特色课程,成为启东幼教的示范窗口。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强对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要求各类幼儿园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常规管理,并定期开展幼儿园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汇龙镇为各公办幼儿园公共区域、食堂安装监控,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校园食品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条例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前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具体内容多、工作要求高、持续周期长。我市学前教育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短板”,影响和制约着学前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幼儿园布点规划、幼儿园校舍改扩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比较明显,离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孩子健康成长的美好寄托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还不够均衡。一是公立幼儿园入园难。我市公立幼儿园尤其是城区公办直属幼儿园仅有4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占比为31%与南通其他兄弟县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幼儿保教的期望与需求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全、保教水平高、收费相对较低的城市公办幼儿园供不应求,每逢幼儿园小班新生开学,许多家庭都集体出动、彻夜排队,只求通过参加“摇号”为孩子争取入园的“席位”,有些家长甚至多次参加都未如愿,“摇号上公办园难”成为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二是普惠性幼儿园不足。近几年经过政府回购,我市民办幼儿园目前还有25所,且绝大多数为盈利性,对其奖补政策、财政保障和成本分担机制还未健全完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离条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城乡幼儿园发展差距较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少数公办和少数高端民办幼儿园。不少农村幼儿园和城镇薄弱幼儿园普遍存在规模小、办园条件差、师资力量弱、保教质量低等情况,虽基本解决了有园上的问题,但还没有很好地满足老百姓上好园的迫切需求。

    (二)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落实不够到位。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区,应当根据规划配套设置学前教育设施,并与居民区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多个部门协调。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对配建幼儿园事前介入规划设计和施工时开展必要的监管不够到位,一些房地产开发单位没有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没有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有的房地产开发单位虽有预留建设用地,但往往把幼儿园配套建设放在项目开发的最后一期,以致小区居民入住多年,幼儿园仍未落实,给小区适龄儿童入学带来较大影响。

    (三)幼儿园办园质量监管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非法无证幼儿园依然存在。检查发现,各镇(园区、街道)的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能定期开展,但我市目前仍存在5所非法无证幼儿园。这些幼儿园有市场需求,但无规范场所,且设施设备陈旧、环境条件较差、无合格师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园舍建设滞后。作为今年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幼儿园园舍改造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检查中发现,部分镇幼儿园校舍条件较差,建筑结构、消防设施与规范化、标准化尚有差距;许多幼儿园装修设计外部建筑造型具有同质性,没有形成幼儿园所独特的外观特征,不利于打造园所品牌形象;部分幼儿园户外场地设置缺少生态涵养,绿化覆盖、设施配备等没有完全结合幼儿活泼好动的天性,不利于儿童快乐成长。三是幼儿教学存在“小学化”倾向。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幼儿园组织活动应当以游戏为基本形式,注重活动的生活性、趣味性和多样性,不得组织有损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在检查中发现,公办幼儿园都能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实行课程游戏化。但部分民办幼儿园为了吸引儿童入园,开设拼音、数学、汉字拼写等课程,违背教学规律,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幼儿教师配备和待遇问题亟需解决。一是乡村教师配备问题。2012年以来,我市幼儿园编制数从215增加到497个,专任教师(含园长)1262。但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乡镇幼儿园教师配备存在一定缺口,有编制招不足,招进来留不住。一些乡镇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一段时间后,选择考入市区幼儿园或更换工作,导致部分乡镇幼儿园班级只有两名教师,没有达到每班21保”的核定编制。二是编外教师待遇问题。在专任教师中,编内教师430人,占比34.1%;编外教师832人,占比65.9%。编外劳动合同制的教师工作内容多、任务重,而工资福利待遇较低,对教师队伍的稳定带来一定影响。如东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人均工资每月3000元以上,而我市根据启人社发201879号《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编外教师工资为2709元,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幼儿教师质量问题。专任教师1262人中,本科学历523人,大专学历640人,高中以下学历99人,非专业人员从事幼教工作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农村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年龄结构偏大,专业培训较少不利于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

    三、意见建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学前教育越来越被社会和家庭所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学前教育是改善民生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强调“幼有所育”,这充分反映和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发展学前教育的心声和热切愿望。启东作为“教育之乡”,更应该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为擦亮“教育”这张城市名片奠定基础。综合本次执法检查情况,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学前教育工作责任。一要强化监管。政府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是实现学前教育公平的“第一责任人”。建议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增强推进学前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对接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回应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关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二要协调联动。建立并完善教育部门主管,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社、编办等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公办民办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幼儿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三要系统宣传。结合“学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学前教育工作开展广泛宣传,普及各类学前教育知识,引导广大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公益普惠,科学制定学前教育规划。学前教育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的社会公共服务工程,具有公益性、公平性、非营利性等特征。市政府在推动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城市发展、人口政策调整和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增长趋势以及现有幼儿园状况,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布局,合理划分区位,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做到既能既丰富学前教育资源,又满足不同家庭的差异化选择。建议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围绕启东市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利用幼儿园园舍改造、住宅小区配建等工程,大力发展合理配置公办幼儿园建设,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的占比,推进我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二要积极推进兴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支持和鼓励优质民办园进行等级提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有志于幼教公益事业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投资者来举办各类民办幼儿园,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三要全面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建设部门在新住宅区建设、老旧小区改建时,要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区,应当根据规划配套设置学前教育设施,并与居民区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的规定,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将配套幼儿园建设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设要求、建设期限、交付方式、产权归属等内容。或根据出让土地总额,按比例提取学前教育投入的专项经费。

    (三)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是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增强学前教育普惠度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议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要坚持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将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要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均衡投入,尽量向城乡薄弱幼儿园建设倾斜,真正起到补短板、促均衡的作用,以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二要不断持续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研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财政扶持政策,采取补贴生均公用经费、减免租金、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四)加强师资建设,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提高幼教工作质量,师资力量的建设至关重要。市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培养与造就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一要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全市学前教育对师资的需求,有计划地招收幼儿教师,在每年教师招聘计划中提升幼师招聘比例。采取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方式,多渠道拓宽幼儿教师来源,前移幼师培养起点。同时可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解决幼师和保育员、保健员短缺问题二要加强师资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入开展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加强对幼儿园教师的师德教育、学历培训、专业培训,以提升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并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通过引进、聘任、交流等形式,壮大名师阵容,推动人才队伍提优提质。三要提高教师待遇保障。参照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劳动合同制教师最低工资水平,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并纳入并办理社会养老及医疗保险,解除民办幼师的后顾之忧,稳定教师队伍进一步保障和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办法,充分调动民办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五)强化监管检查,奋力确保学前教育规范运行。建立科学保教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全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合理设置课程,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注重对幼儿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保姆式”、“小学化”现象。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学质量的科学考核评估,完善奖惩、激励、扶持等措施,将学前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并与中小学同管理、同考核、同奖惩,推动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强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幼儿园招生、保教、食品、卫生、安全、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使其依法办园、规范办园,提高办园水平。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一些条件简陋,在食品、交通等方面有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教育部门要联合食药、公安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限期进行整改。

    以上是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希望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系统研究学前教育规划、幼儿园建设、财政投入、教师待遇、办园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