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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贯彻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情况的报告
    * 发表时间 : 2015-11-13 13:37:17 * 浏览 :

     ── 201543日在启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台办    周红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20121231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涉台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台商台胞权益保护,全市形成了亲商、安商、富商的对台工作良好氛围,我市台资企业取得了良性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台资企业和在启台商、台胞基本概况

    1991年台湾先铁企业有限公司在原民主乡设立了首家台资企业“启东先铁铸造有限公司”以来,截止2014年底,市商务部门累计批准设立台资企业178家,协议利用台资7.2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3.7亿美元。目前全市实有台资项目62个,其中合资项目20个、独资项目42个,总投资4.61亿美元、注册台资2.87亿美元。62个项目中,投产47个、筹建15个。全市现有定居台胞9人,常住台商、台胞43人,台商子女7人(均在启就学),往返台启两地台胞每年在300人次左右。

    台商在我市投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投资领域有所拓展。目前,台商在启东投资涉及多个行业,形成了以制造业为主体、逐步向现代农业、服务业等方面拓展的趋势。其中农业项目5家,占总数的8.1%;工业项目51家,占总数的82.2%;三产服务业6家,占总数的9.7%。特别是农业、三产服务业项目的逐步增加,使台资在我市投资的结构渐趋合理。

    2、投资规模逐步扩大。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台资企业规模扩大,有的台企增资扩股,发展迅速,全市共有16个超千万美元台资项目落户。部分台资企业已成为我市的重要规模企业,运行良好。如乾朔电子有限公司,年销售超6亿,利税7000万元。南通艾得旺化工有限公司年销售超5亿人民币,利税4500万元。华泰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卡拿翰机电有限公司年销售都接近1个亿,台资企业的产品以出口为主。

    3、投资地域较为集中。台商落户我市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乡镇的零散布点,逐步向优势地域集中,目前主要集中在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海、滨江等园区及吕四港镇。投资地域的集中为我市今后构建台资特色的园区打下了基础。

        2014年,全市台资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上交税收7000多万元,安置就业人员5000人。台资企业的发展对促进启台交流交往、为我市引进外资、扩大出口创汇、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起了较好作用,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服务台企、台胞的做法

    历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对台经济和对台服务工作,全市各涉台部门在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等涉台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台商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市对台经济工作多次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对台经济工作先进集体”。

    1、突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对台工作氛围

    2012年《条例》颁布后,台办等涉台部门及各镇乡、园区涉台干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相关规定,熟悉《条例》的内容,吃透《条例》精神,提升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开展宣传,通过会议宣传、上门宣传、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向全社会宣传《条例》。将《条例》宣传册子发放到各台资企业、市台胞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各镇乡、园区分管领导;利用市内召开的相关涉台工作会议宣传《条例》的内容;通过接待回启台胞,向他们宣传《条例》,介绍家乡的巨大变化及建设成就,鼓励他们回家乡投资兴业。在做好《条例》宣传的同时,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涉台活动、有关部门服务台商、台企先进事迹、台商依法经营成功案例,我们在网站、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报道,提升了加强涉台服务的工作意识。

     2、突出行政推动,健全涉台工作机制。

    我市切实按中央“以经促政”的对台工作方针,把加强启台经贸交流合作、贯彻落实好涉台法律、法规作为对台工作的重点。早在2005年,我市就已经专门成立了全市对台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市委、市政府又专门出台《加强我市对台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对台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全市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及有关涉台部门为成员;同时,为贯彻好《条例》,我市专门建立了“启东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相关28个涉台工作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台商权益诉求。市人大、市政协经常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活动,提出保护和促进台商投资具体建议、意见和提案。全市上下形成了解决台企诉求特事特办、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涉台工作大格局。

     3、突出务实服务,融洽台胞台商感情。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我们建立了制度化的服务机制,关心在启台胞台商的生产、生活。一是千方百计送服务。2011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了“服务台商我先行”、“大走访、大调研、大宣传,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的“三大三送”等对台专项活动。台办设立了涉台事务咨询服务热线,接受台企、台商、台胞的求助,做到有求必应、及时受理,努力做到件件诉求有处理、有落实、有反馈。开设了“启东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网”,向社会公示工作职能、办事指南,及时宣传涉台法律、法规和相关涉台活动。组织重点台资企业参加了“南通市台商法律服务社”,为台企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想方设法送温暖。重视台商精神家园建设。市领导每次赴台,都会拜访已在启投资的台资企业高层,上门倾听台商意见和建议。每逢春节、中秋、圣诞等传统重大节日,职能部门向台商朋友和启东籍台胞寄上慰问信和贺卡,对长期在启工作的台商、台胞,邀请他们参加市里的联谊活动或上门走访慰问,与台商朋友共庆佳节,使台商在启发展有幸福感、成就感和归属感。台商以启东为第二故乡,在启安居乐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突出依法维权,优化对台投资环境

    台资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和诉求,对此,市政府及有关涉台部门高度重视,以《条例》为抓手,坚持“同等优先、适当放宽、个案处理”的涉台工作原则,做到既依法办事,又特事特办,从政治的高度,妥善处理涉台事件。一是全力解决台商台胞合理合法诉求。3年来,全市各涉台部门共协调处理台企、台商各类诉求、纠纷27起,除5起正在协调,已成功处理好22起,切实维护了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如为保障台胞子女受教育的权益,教育局等部门对申请在我市中小学就读的台胞子女基本按其个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如为体现我市对老台胞的关怀,对因故不能返台,无法享受台湾医保待遇的老台胞,市人社局等部门特事特办,让他们参照启东城镇居民享受医保,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如为解决部分台企的涉税问题,市国税局开通应急绿色通道,向上级税务部门争取政策,维护台商利益;如针对台企涉法案件,法院、公安等部门高度重视,妥善做好涉台案件的审理和处理。如对冠君针织、茂财源等台资企业的重点诉求,市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出台会议纪要加以解决。二是针对不合法不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部分台企在经营中违反了大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个别台资酒店违法行为受公安机关查处、部分企业消防设备不符要求、部分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部分企业偷税漏税被处罚,在处理这些诉求时,有关执法部门既严格执法,又重视政策宣传教育,要求台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使台商充分意识到《条例》保护的是台商的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同样必须依法处理,进一步增强台商的守法意识。

    5、突出对台招商,加速台资企业集聚。

    2013年2月,省委确立了在江苏加快打造“台资产业集聚新高地、台企创新发展新高地、台商投资环境新高地、两岸交流交往新高地”的“四个新高地”工作要求,我市切实按照省委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对台招商工作。一是“走出去”,组织入岛经贸交流。每年我市党政领导亲自组团赴台招商,已连续四年举办了“启东-台湾周”活动,在台湾举办“工商界人士交流会”,拜会台湾重点行业工会和重要台商。2011年以来共有12个公务团组赴台招商、有26个批次的企业赴台进行商务洽谈或参加台湾各类展会活动,推进了启台交流合作,也迈出了我市企业与台湾企业合作的新步伐。二是“请进来”,邀请考察日渐升温。2011年以来,全市各镇乡、园区共邀请包括台湾工商建设研究会、台湾动漫创作协会、上海台协会等30多个批次共400多人次的台湾工商团体及台商来启考察或参加我市江海文化节、科技节、经贸洽谈会等节会招商活动,台启交流交往密切热络。

    三、我市台资企业运营和贯彻《条例》的问题和不足

    我市对台经济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南通地区各县市中名列前茅,但与苏南昆山等地区比,无论数量、质量上差距都很大。我市台资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归结为“三多三少”:

       1、台资报批设立多,落地生根少。因多方面原因,我市台资企业存在生存周期短、运转比例低的现象,台商撤资撤项的情况时有发生,如90年代至今,全市累计报批有178家,但目前实际在册的只有62家,90年代投资的台资企业基本都已注销和关闭。62家实有企业中,有部分企业注册后进展缓慢,如总投资超千万美元的几家台资项目注册已超8年,但尚未实质性启动。部分台企虽未注销但已歇业,如总投资超千万美元的政全人造革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贸联汽配公司台商持股比例降至25%。部分原合资台企因无政策优惠将转为内资企业。据统计,近8年来,全市已落户台企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关停的共有14家。

    2、台资中小项目多,旗舰型规模企业偏少。特别是对经济发展带动力强的重特大台资项目偏少,尚缺少规模以上的台湾大企业和品牌企业入驻。62家企业中,投资额在500-1000万美元项目有7家,100-500万美元的项目有20家,100万美元以下项目有19家。5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占总数的63%。同时,在我市的台湾实际投资人较少,存在一个集团设立多家企业的情况,如先豪集团,设立了先豪酒店等4家企业、春名园区设立了3家企业、卡拿翰机电设立了5家企业。

    3、台资传统、低效企业多,高成长企业少。台资企业中从事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企业仅2家。而从事食品、服装、纺织品、化工、机械等的企业达48家,相当一部分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科技含量低,成长速度缓慢。我市服务业吸引台资尚处于起步阶段。

    同时,目前运行的台资企业中也存在“用工难、融资难、小企业经营难”的现象。原因一是国家政策调整、用工成本上升影响台企利润空间。二是产业链中低端特性加大台企转型压力。

    在贯彻《条例》方面,还存在着少数部门和镇乡、园区对《条例》重要性认识不足,服务台企、台商的意识不强的问题。少数镇乡、园区对台企重引进、轻服务、重承诺、轻落实,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台商投资热情和信心

       四、今后贯彻落实《条例》,发展我市对台经济的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满意度,营造更为良好的对台投资环境。一要强化《条例》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宣传,借助电视台、电台等媒体网络平台,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依法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的良好氛围。要面向台企、台商开展宣传,将《条例》及省、市出台的系列惠台政策、措施汇编成册,送到每个台资企业,引导台商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二要推进服务水平向上攀升。涉台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台企、台胞的职能意识,从行政审批、要素支撑、法律维权等方面打造服务升级版,带着感情去服务,切实做到为台资企业服务“各项政策100%落实、送一份差别化个性化的政策设计;行政职能100%履行,送一份创新创优的履责效能;合法诉求100%满足,送一份超前超值的主动介入;服务承诺100%兑现,送一份贴心暖心的亲人感受”。要根据台商的实际生活需求,开设教育、医疗、台胞证办理、驾驶证换领等绿色服务通道。三要提高涉台纠纷处理效率。落实责任主体制度,建立市、镇乡、园区联动的网格化服务体系。镇乡、园区台企、台胞联络人为网格化管理基本单元责任人,为台企、台胞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充分发挥台胞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成员单位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形成矛盾调处工作的合力。台办要增挂“台商服务中心”牌子,与各涉台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切实按“同等优先、适当放宽、个案处理”的对台工作原则,快速高效地处理好台企困难和纠纷,真正成为台商的“娘家人”。要健全台协会启东分会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好台协会的作用。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着力解决台资企业目前反映最强烈的“用工难和融难资”等突出问题

    2、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台资企业的帮扶力度,引导台企做大做强,提高实力。针对目前我市多数台资企业规模偏小,但发展愿望迫切的情况,涉台部门将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政府《支持台资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和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意见》精神,完善帮扶举措,帮助台资企业落实各类扶持政策。一要为企业联姻多牵线。积极引导规模小的台资企业主动与大企业联姻,提高综合实力。相关部门要推动台资企业“三自主”转型升级工程,支持台企开展技术升级改造,增资扩产,推进台资企业做大做强。 二要为企业科技创新多搭桥。切实做好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和增资扩产过程中的服务工作。有关部门着力在专业人才提供、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等方面给予台商帮助和指导。帮助我市重点台企的产品品牌进入商务部、江苏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要为企业拓展市场多帮忙。相关部门要充分帮助企业利用好国家、省市对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激励政策,大力组织台企参加国内外(境内外)各类交易会、展销会,为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承接更多订单提供支持和帮助。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促使现有台资企业不断扩大规模,把蛋糕做大,达到以台引台和以台引外的目的。

        3、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大对台招商的力度,争取更多的台企来启落户。一要抓好对台宣传推介。策划邀请台湾媒体来启采访报道,利用台湾有关行业公会网站及全国性台企联刊物宣传启东的投资环境,打好“崇启大桥牌”、“吕四大港牌”、“亲商安商牌”这三张“宣传牌”,提升我市知名度,吸引台商来启考察。二要抓住对台招商重点。对台招商重点抓住“三会”即“台湾岛内行业协会、境内台商协会、市内台属联谊会”。拟在台北设立经贸联络处,广泛收集台企投资信息,策划实施岛内宣传,重点推进我市与台湾工业总会、工商建设研究会的合作,努力争取引进一批重特大台资项目。三要打造对台招商平台。针对台商“抱团取暖”的特点,不断创新载体建设,在园区内量身定制台资产业园,完善和制定有利于“引凤筑巢”的相关措施,更好地发挥“以台引台”、“以商引商”的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对台经济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这与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今后在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涉台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加大涉台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着力打造台商投资服务示范市,让来启台商政策“无风险”、投资“无障碍”、创业“无干扰”、生活“无烦恼”,不断推动启台交流合作,使我市对台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