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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部分政府部门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表时间 : 2017-10-18 13:10:29 * 浏览 :

    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各人大代表小组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于今年4月至9月组织人大代表对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等3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为促进评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促进工作为目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人大代表对被评部门2015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通过评议,充分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被评部门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相关工作的满意度。

    二、评议主体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镇人大组织本镇人大代表一同参加评议活动。

    三、评议内容

    2015年以来被评部门的整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本部门职责情况;

    (三)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五)其他。

    四、时间步骤

    评议工作从2017年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下旬)

    1.市人大常委会制订评议工作实施意见,成立评议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并成立3个评议工作小组。

    2.市评议工作领导组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3.市评议工作领导组发布评议公告,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被评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被评部门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迎评动员会议,部署迎评工作。

    (二)评议阶段(5月上旬至7月上旬)

    1.被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先期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相应评议工作小组

    2.各代表组(北新、启隆分别活动,下同)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市评议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了解被评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服务内容,部署评议工作。

    3.市各评议工作小组指导所联系的代表组开展评议活动,督促被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被评部门自查自纠报告发至各代表组。

    4.各代表组组织辖区内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开展视察、征询社会各界对被评部门的意见,筹备召开评议会议。

    5.各代表组召开评议会议,通报被评部门接受评议和自查自纠情况,代表交流对被评部门工作的评议意见,并归纳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代表组评议会上,人大代表对被评部门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报相关评议工作小组。

    6.市评议工作领导组召开评议大会,各人大代表团在汇总各代表组意见后,推荐一名人大代表作评议发言,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接受评议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并作整改表态发言。如有必要,被评部门负责人现场就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接受代表询问。评议大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代表组正副组长,镇人大副主席,街道、园区人大工委负责人,根据评议情况,对被评部门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7.市各评议工作小组分别整理汇总评议意见,交被评部门办理。

    (三)整改总结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下旬)

    1.各被评部门根据评议意见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相关评议工作小组。

    2.各被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与有关代表组及人大代表进行沟通联系,征询代表对整改工作的意见。

    3.各代表组组织听取人大代表对被评部门整改工作的意见,并反馈给相关评议工作小组

    4.市各评议工作小组汇总代表对被评部门整改工作的意见,指导、督促各被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5.各被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被评部门继续做好整改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这次评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领导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云峰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新、张卫生、潘国红、黄松涛任副组长,成员由沈衍冰、吴风云、徐东林、陈庄、龚觉海、茅炎生、王建石、顾胜豪、潘炜华担任。评议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沈衍冰兼任,副主任由龚觉海兼任。

    为便于评议工作的组织开展,市评议工作领导组设立3个评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一小组:

    组长:徐东林

    联系单位:安监局,汇龙镇、南阳镇、北新镇、启隆镇、市级机关、南城区街道。

    第二小组:

    组长:茅炎生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局,惠萍镇、寅阳镇、东海镇、近海镇、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北城区街道。

    第三小组:

    组长:顾胜豪

    联系单位:水务局,合作镇、王鲍镇、海复镇、吕四港镇、启东经济开发区。

    六、工作要求

    1.市评议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活动,做好评议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各评议工作小组要指导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工作程序,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

    2.各镇人大主席团、各园区和街道人大工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活动,确保评议工作的广泛参与和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被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在评议过程中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干扰评议工作的正常进行。

    4.人大代表要充分履行职责,摆正位置,发挥评议主体作用,广泛联系走访选民,实事求是反映群众意见,寓监督于评议之中。评议意见既要肯定被评部门的成绩,又要客观指出存在问题。通过评议活动,促进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为启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