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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 发表时间 : 2017-08-10 08:57:16 * 浏览 :

    (2017731日启东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启东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通过政策激励、组织引导、行政推动等措施,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发展迅速。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经营主体运行管理有待加强,政府服务体系机制有待完善,生产要素“三难”问题矛盾突出,政策扶持保障力度有待提高。

    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步伐,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要积极宣传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破解目前农业生产劳动力短缺、环境资源约束、农产品刚性需求增长难题最有效的手段,切实增强农业生产吸引力,吸引社会资本、工商企业投入农业生产。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增强经营者发展壮大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信心。要积极宣传典型职业农民的成功经验和创业经历,辐射带动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农业创业,彻底改善农村空心化、务农老龄化、农业后继乏人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经营主体整体实力。要重点提高规范化、组织化运营水平。制定完善业主准入、主体登记、示范创建、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等制度,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税、财政、金融等部门力量,倒逼监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财务核算。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和组建程序,定期对已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督查,加强动态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淘汰退出。积极促进经营模式由单一种植向种养结合、机农一体方向发展。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发展农业产业专业联合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土地合作、资本合作、资金互助、品牌共享、风险共担方面发展。鼓励农民自发组建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逐步形成农业产业联合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突破发展瓶颈,拓宽生产要素来源渠道。一是加快解决农业用地问题。将土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的超额部分,留给镇村作为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使用的土地。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建立大型集中的烘晒中心,降低经营主体生产成本,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废旧粮站等闲置资源,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地难矛盾。二是丰富金融扶持手段。合理制定财政奖补政策,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别、规模、农产品种类等多种因素设定不同等级的奖补金额,发挥财政奖补政策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引导调控作用。进一步强化涉农信贷支持,创新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保险”产品、探索“公司+专业组织+农户”等金融服务模式,扩大农业贷款抵押物范围成立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加紧出台部分无息、低息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政策全面推行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优化参保服务,提高勘验、理赔效率,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三是狠抓农业人才培育。培养农业科技型人才,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大学生,支持大学生开办家庭农场,鼓励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接受专业教育。积极与农业高校合作,制定定向培养计划。尽早启用农校,自主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农机、医药及管理等方面人才。对有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向的有志青年,给予一定财政创业资金,制定奖励激励政策,形成系统的发展帮扶机制。

    (四)加强政策扶持,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体系,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套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阶段的生产需求,提供产前统一育种出苗,产中统一配送农药、化肥等农业物资,产后统一收割、收购、烘干、检测、包装的全程服务。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产品集中销售中心,建成集现代化运输、产品溯源、远程控制、环境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平台。加强农业生产配套辅助信息的发布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便利。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促进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院校、科研单位联姻,向农业专家“借知”。积极促成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在我市建立农业技术研究所及生产实验基地,探索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推广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依托启东海产品、四青作物等资源优势,打造富有启东地域色彩的农产品品牌,整合提炼同类产品,避免因产品品牌杂散造成的无序竞争。鼓励农户组织专业协会,进行商标注册,实行统一标示、标准、包装、销售,合作创建共有品牌,共享品牌利益,共担品牌经营费用,降低品牌经营成本,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