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启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启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勇军同志代表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