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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 发表时间 : 2020-10-29 14:17:44 * 浏览 :

     2020 1 20 日启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启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张卫生


     

     

    各位代表:

    启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议政督政、建言献策,踊跃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截至 2020 1 19 日上午11 时,共收到代表 10 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 2 件,内容涉及重大发展战略、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 议,对 2 件议案进行了审查。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石光辉等19 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抢抓江苏新出海口一体化发展机遇,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吕四港区建设的议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 化发展规划纲要》,紧贴省委、南通市委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实现江苏新出海口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切合启东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全面融入一体化发展大局、着力打造长三角金北翼,努力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心区城市群中走在前列的要求,对于推进我市沿海开发、江海联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议案内容及提出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建议将该议案立为大会议案,直接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同时建议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授权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议案情况的报告。另一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

    本次会议到目前为止,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413 件,其中涉及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有 101 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有 96 件,教科文卫方面的有 76 件,经济发展方面的有 34 件,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方面的有 34 件,依法行政方面的有 32 件,社会稳定和治理方面的有 32 件,其他方面的有 8 件,连同转为建议办理的议案,共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 414 件。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应当以高度负责 的精神,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自交办之日 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应。市人大 常委会要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 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检查、督促,使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得到及时、认真的办理,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