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启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翟宋萍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启东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翟宋萍取保候审的请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启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许可市公安局依法对市人大代表翟宋萍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暂时停止翟宋萍执行人大代表职务。